2021年度丰县籍教师回调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丰县县委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丰委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促进丰籍县外教师回丰任教,特制定本公告: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丰县籍或是丰县籍人员直系亲属的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编不在岗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
3.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5.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6.其他不适宜调动情形的。
二、岗位设置
1.高中各学科(不含高中英语学科),岗位设置在全县各高中;
2.义务教育各学科,岗位设置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各学段学科《岗位设置表》在报名结束后另行发布。
三、办理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0日前(工作日)到丰县行政中心西1号楼418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丰籍直系亲属)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丰籍直系亲属)
(3)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户籍在丰的不需提供)
(4)申请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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