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呈贡区人民*通报一起丈夫在和妻子试管的中途因为车祸导致意外去世,但是其妻子欲继续完成冷冻胚胎移植*子,但是却遭到了医院的拒绝的案件,*判被告医院侵犯*育权,应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进行胚胎移植医疗服务。
丈夫去世妻子试管遭拒
丈夫去世妻子欲完成试管婴儿遭拒
贵州省某县的一对小夫妻从2014年登记结婚后,长期未*育,2020年到昆明某医院接受人类辅助*殖治疗。诊断说需要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术才有可能*儿育女,于是,就和医院签署了人类辅助*殖相关文件,并且最终形成了冷冻胚胎8枚。
医院不让继胚胎移植
但是在2021年8月,就在两口子准备进行冻胚移植手术期间,丈夫却因车祸意外去世,这一年的9月份,妻子到医院拟进行冻胚移植,但是医院却告知不符合伦理的原则,而且表明说丈夫已去世,不能签署手术文件,所以也不能进行冻胚移植。
迫于无奈,妻子将医院诉至呈贡*,妻子认为胚胎在医院保存完好,医疗服务合同可继续履行,其间公婆均到庭也表示同意医院继续为妻子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术。
*宣判
结合事实与证据,*认为,丈夫虽然说已经去世导致无法签署手术文件,但其*前与妻子先后多次到医院接受辅助治疗的行为足以表达丈夫对*育子女的意愿,有一方虽然去世,但是并没有违背去世者的医院,合同已经继续完成,所以妻子享有胚胎完全处置权,女性享有*育子女的权利和自由。
*宣判医院继续履行合同
胚胎移植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必然步骤,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不违背原告配偶*前意愿,其去世后不必然对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构成妨碍。医院在明知配偶已去世的情况下,仍要求夫妻先行签字确认、后进行胚胎移植术,显然不符合常理且侵害了妻子的*育权。
虽然《人类辅助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殖技术,但本案的妇女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单身妇女,其在丈夫去世后仍为其孕育后代的责任,不仅仅体现了其为*对丈夫的爱,也体现了其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这符合我国的人之常情,所以并没有损害公序良俗。且《人类辅助技术规范》是卫*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关医疗机构和人员在从事人工*殖辅助技术时的管理规定,医院不得基于部门规章的行政管理规定对抗原告基于私法所享有的正当权利。最终,*作出民事判决:被告医院应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为妻子进行胚胎移植医疗服务。该案判决现已*效。
网友热评
对于丈夫车祸意外去世,妻子要求继续试管婴儿移胚却遭拒的案件已经上了百度热搜和微博热搜,对于这个事件一些人也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看法,柚喜网整理了部分网友的观点,大家可以看看。
遥远oaneogi医院做得也是明智,由*判出,以防女子方反告医院不符合有关医院的手术规定任其手术。妻子执意要做或许是冲动或许是爱,但未来孩子如降世,遇到的未知与困难肯定不少。就怕日后反悔 反过来告医院。努克力恕我直言,丧偶式家庭存在很多很多,有时候不能从单方来看待一件事。刘学州双亲健在,他怎样?昨天新闻收养的女儿买房车带养父旅游,这个又怎样? 如果但看表面,没有父亲=痛苦一*。这个公式其实是不成立的。她和公婆都决定这样做,至少里面有情,家庭条件也不差。感情和物质基本并存,不一定 这孩子就是不开心吧。九九九对于这条新闻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其实是新旧思想的激烈碰撞。旧思想就是认为,要有爱的延续,要为她老公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这种无私的奉献精神,的确感天动地,但唯独没有替未出*的孩子考虑。而新思想主要围绕孩子以后没有爸爸一点展开论述。也有人提醒女孩不要一时冲动做影响自己和孩子一辈子的事情。我个人是站新思想这一块的。对于这个事件的看法,说法各有不一,其实小编想说,不管妻子的决定是好还是坏,权利都是属于她本人,现在单亲妈妈抚养子女快乐成长并成才的也有很多,所以我们尊重其选择就好。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