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市对女职工的产假期限进行了适当的延长,达到了178天。也就是在原有的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了80天的*育假,并且男性的陪护假也做了调整,由原来的15天增加到20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男职工根据出*医学证明即可向单位申请休护理假,休假日期自行决定。
2024为了鼓励积极*育,在正式实施三胎政策后重庆开始修改相关*育条例与*育福利,把原有的98天产假增加到178天。但重庆各市之间的规定不同,产假的天数或其他相关福利也会有细微的差别,所以,即使是同一个省,不同市区政府的规定都是不同的,下面做了介绍,供参考。
各区2024三胎产假最新规定
1、渝中区
渝中区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深入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行动,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情况、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情况、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产假178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2、渝北区
目前渝北区还处在产假和30天*育假中的女职员,可以按照2024重庆产假新规定享受延长至80天的*育假,如果已结束产假则不再补休延长。
3、江北区
重庆江北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4、南岸区
重庆南岸区女职工*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现在还能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女职工,*育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从2021年11月25日起(含25日当天),尚处于护理假休假期间的男职工可以享受护理假20天。
5、大渡口区
提倡适龄婚育、优*优育。一对夫妻可以*育三个子女。已经*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育子女。女职工*育享受98天产假。因此,重庆大渡口地区符合法律规定*育的女职工,将可以享受98天+80天,共计178天的产假。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注意,现行重庆最新的男职工陪产假是20天,但是,这20天是否*括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最新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育条例》其实并无明确规定。
由于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男方的陪产假的计算方法一般体现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因此存在地区差异,具体要看各地方有关部门计划*育方面的相应规定。
但2021年12月6日,有关部门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表明,男方护理假*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再单独剔除,也不再进行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