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七夕情人节之际,很多人会偷偷摸摸搜索这样一个困扰已久的法律问题——情人节开房会被抓吗?在此回答大家:
情人节开房,会被抓吗?
看情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之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一)*妇女、奸淫*情节恶劣的;
(二)*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奸淫*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或者造成*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现实中,公安机关对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的检查也多是出于打击赌博、嫖娼、卖淫、吸毒等违法行为的需要。因此,被查房的如果不是正常情侣,而涉及违法行为则有可能被抓。如果正常情侣在情人节遇上警察执法,只要如实说明两人关系即可。
情侣同居后分手,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情侣关系稳定,步入同居阶段,也有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这里有个案例:各自离异的张某、刘某在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期间,他们购入车辆和房产。13年后,他们解除同居关系,那这么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大家可能觉得,没有结婚证作为保障,张某和刘某应该只能取回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其实不然。
分割同居财产需要先了解两个名词:
① “共同共有”,是指所有共有人对财产都拥有产权,共有人不能私自处置共有物,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典型的共同共有;
②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协议所签订的份额,对自己的那部分份额拥有产权,并按照份额承担义务。
同居的财产就属于后者。1989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此,非婚同居的共同财产仅*括“共同劳动所得、共同出资和为共同*活需要购置的财产”,除此以外同居者的个人劳动所得、受赠所得、投资所得及其非因共同*活需要所购置的个人财产,均应归个人所有,不属同居共同财产。
在处理同居财产分割*上,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主张(较多)份额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情人节送出的礼物能否要回?
男女恋爱期间特别是情人节之际,经常会赠与一些礼物,如服装、饰品、手机等物品,而且还会因日常*活消费而支出费用,如外出吃饭、旅游等。但是,事后发觉两人并不适合,提出分手后又找要回赠送的礼物的案例也不少。
恋人间互赠礼物是为了表达情意,属一般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偿取得财物所有权的行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性的赠与、基于礼节的馈赠、双方赠与对方的小额礼物或者*活用品一般应视为赠与,而不能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而给予贵重财物是在相信对方以后会与其结婚的基础上的赠与,法律上把这种以一定条件为前提的赠与叫做“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成立,那么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自己的赠与,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财物。